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买卖合同;
5.纳税申报表;
6.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