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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清明节严明纪律和廉政提醒会议,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严明“清明”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李桂林副局长主持召开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一是要坚决做到“七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探亲访友、相互宴请;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扫或其他活动;严禁要求基层单位安排到旅游景点、采摘园、农家乐、牧家乐等场所游玩和安排吃请;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祭扫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二是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早研究、早部署、早教育、早警示,始终做到严抓严管,守土尽责。三是要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安排。
会议强调,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检查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抽查检查。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起、通报曝光一起,坚决刹住“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作者: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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