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制定矿产资源规划是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地质矿产工作对西乌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与保障能力。
为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促进西乌旗矿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2022年1月11日,西乌旗自然资源局对《西乌珠穆沁旗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进行讨论,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参会。
此次讨论主要从矿产资源保护和开采规划区、在期矿山数量控制方面、开采规划准入管理以及绿色矿山建设方面开展。同时,对下一步全旗建筑用砂石矿集中开采区的选定,开展了认真的研讨。强调规划要以服务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并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公路、铁路等项目提供资源保障,以绿色发展、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中心,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资源与环境的关系,优化资源开发保护,实现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相协调,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作者:西乌旗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