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锡林郭勒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制定出台了《保护区工矿企业退出实施方案》,对位于锡林郭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67家工矿企业和16家探矿权实施有序退出。
11月26日,保护区工矿企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到自然保护区内实地开展联合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同时督促2020年底有序退出的3家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工作,确保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区工矿企业关闭退出各项工作。
我市开展的自然保护区工矿企业退出工作以来,锡林郭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67家工矿企业已全部关停,除2020年底退出的3家企业,剩余64家工矿企业已全部完成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矿山开采而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得到转变。下一步将积极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系统的思想,实现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者: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