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线咨询
|
注:请您如实填写,带*号的为必填项,我们将负责对涉及您的个人信息保密.
|
咨询时间 |
|
主题 |
|
咨询内容 |
供水水资源的探矿权曾经延期保留过三次,能否再次申请办理延期?
|
|
回复单位 |
|
回复时间 |
|
回复内容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规定》《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内自然资规〔2020〕4号)规定如下: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探矿权保留,申请保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需要延长保留期的,可以申请延长2次,每次不得超过2年。因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等原因不能转为采矿权的,探矿权人应当提交能够说明原因的相关材料,申请延长保留期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