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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全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治理成效,根据《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锡党办发〔2022〕29号),《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43家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锡自然资发〔2024〕105号)有关要求,正蓝旗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带领业务股室对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实地巡查,督促矿山企业扎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要求矿山企业严格对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年度治理计划以及问题台账,加大治理投入加快推动整改,持续巩固治理成效。对于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严守整改时限要求,杜绝整改滞后问题。对于需要时间整改的要明确完成时限,秉持任务不减、持续推进、巩固效果的原则。
下一步,正蓝旗自然资源局持续监督矿山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植被恢复进度,依据监管责任推动矿山持续抓好相关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