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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制度,保障生态保护红线精准落地和监督管理,自治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经自然资源部批复启用后。自治区以旗县(市、区)为单元全面开展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进一步核准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范围,设立界桩、标识牌。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含天窗内)保留的农林业、畜牧养殖业、居民点、工业用地、矿业用地、能源设施、旅游设施、交通设施、线性工程等基本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我盟各旗县市(区)已完成此项工作,并通过初步验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成果验收技术要点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356号)要求,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会同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工作成果终验会,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盟生态环境局的5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锡林郭勒盟11个旗县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工作成果进行终验。
成果验收采用内业审核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11月21日,专家组听取了各旗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代表关于本项目的进展情况汇报,以及各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详细报告,对各项成果认真审阅检查。对各旗县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工作成果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
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修改意见。11月22日,在旗县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的带领下,专家组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正蓝旗、阿巴嘎旗的界桩和标识牌的埋设情况实地抽查,重点查验标识牌、界桩材质、规格符合设计是否要求,编号、刻号是否规范正确,埋设位置、数量及深度等是否符合设计,坐标测量满足是否规范及精度要求;外业核查表、界桩登记表和标识牌登记表的填写符合是否规范,并精确测量了施工误差。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旗县局及作业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对内外业成果进行检查和整改,经专家审核后通过验收,确保区域内生态红线勘界定标成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