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锡林郭勒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公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锡自然资发〔2022〕216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调查规划中心组织专家对西乌珠穆沁旗永兴农机综合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西乌珠穆沁旗307公路第四碎石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闭坑)通过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