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盟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锡人社发〔2020〕50号)要求,为做好全盟地质、测绘(含土地)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按照自治区的有关政策,2020年地质、测绘(含土地)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做了部分调整,具体变化如下:
(一)取消两个评审条件中的第十三条“本评审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的规定。
(二)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必备条件的规定,仅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
(三)取消两个评审条件“工作业绩与成果”中将公开发表的论文作为评审必备条件的规定,公开发表的论文仅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专业技术总结、技术报告等仍为必备条件,数量仍按评审条件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做好与同级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不得以专业不符限制申报。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的专业工作情况、业绩成果和有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应对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并在复印件签字和加盖公章,切实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发现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按照规定限制其参加后续职称评审。审核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
(二)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附件1)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明细》(附件2)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不得使用透明塑料抽杆夹),未装订成册不予接收。
(三)本通知中涉及的文件、表格均可登录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下载,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全盟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执行。
三、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务于2020年7月25日前将职称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盟自然资源局人事科910室(锡林浩特市锡林西大街32号胜利能源办公楼)。
联系人:张伟、韩英,联系电话:8258030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2.《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明细》
3.《关于印发2020年全盟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锡人社发〔202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