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至5日,东乌旗国土资源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小组,带领矿管所、地质股、执法监察大队等9名工作人员,出动2台车辆,深入辖区内的6家金属企业、5家煤矿企业以及家石油勘探企业进行深入实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主要针对矿山企业是否存在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越层越界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矿产开发利用开采设计方案要求开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经检查,辖区内9家矿山企业能够按照矿产开发利用开采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开采,无违法开采现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的4家矿山企业,责令停工,要求及时进行限期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今后安全、规范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