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款规定,“西乌旗都拉嘎西碎石矿”已于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30个工作日)进行了拟注销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书面异议,决定对该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
附件:公告注销采矿权公告注销清单
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