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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的公告》(公告〔2025〕2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临时服务指南的公告》(公告〔2025〕30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委托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调查规划中心组织专家对《乌拉盖管理区乌拉盖农牧场布林分场矿区建筑用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
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79-8258030
电子邮箱:xmzrzyjjgjw@163.com
附件:乌拉盖管理区乌拉盖农牧场布林分场矿区建筑用砂矿
乌拉盖管理区乌拉盖农牧场布林分场矿区建筑用砂矿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