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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依法调处牧区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维护牧民合法的土地承包权益,旗草原承包经营权工作领导小组、旗仲裁委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农村牧区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同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022年全旗受理土地承包纠纷6件,调处纠纷结案5件,1件尚未开庭裁决。通过及时有效化解牧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切实推动了辖区平安建设,促进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东乌旗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