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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全旗建筑用砂石矿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内容,2023年5月开始对苏尼特右旗辖区内2家砂石矿山启动代履行程序。
为做到代履行工作合法合规、程序合理、佐证齐全,苏尼特右旗自然资源局多次对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并请示旗人民政府对不履行及履行不到位的矿山进行代履行治理工程,并取得相关批复。根据行政代履行工作程序已对2家矿山企业下达《行政决定书》及《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矿山企业在法定时限内未完成闭坑治理任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开展代履行治理工作。
下一步苏尼特右旗自然资源局计划集中对辖区内未完成闭坑治理任务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义务履行不到位的非砂石矿山企业全面启动代履行程序。
作者:苏尼特右旗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