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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耕地。全盟耕地463.58万亩。其中:水浇地222.26万亩,旱地241.32万亩。
2、园地。全盟园地0.10万亩。其中:果园0.09万亩,其他园地0.01万亩。
3、 林地。全盟林地1531.8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35.83万亩,灌木林地796.71万亩,其他林地499.30万亩。
4、草地。全盟草地26120.65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6027.57万亩,人工牧草地13.53万亩,其他草地79.55万亩。
5、 湿地。全盟湿地1198.22万亩。其中:灌丛沼泽0.43万亩,沼泽草地284.18万亩,内陆滩涂910.44万亩,沼泽地3.17万亩。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盟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2.43万亩。其中:城市13.87万亩,建制镇22.57万亩,村庄57.48万亩,采矿用地64.93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58万亩。
7、交通运输用地。全盟交通运输用地63.96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1.58万亩,公路用地41.64万亩,机场用地0.68万亩,管道运输用地0.06万亩。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盟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3.2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8.37万亩,湖泊水面35.30万亩,水库水面16.63万亩,坑塘水面42.26万亩,沟渠0.66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