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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提出“推动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加强稀土等战略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迎来了新的机遇,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缩小了土地征收范围,对如何保障非能源矿山用地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现有政策下,解决非能源矿山用地是当前急需破解的问题。为进一步破解非能源矿山用地难点和堵点,锡林郭勒盟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主动服务矿山企业,找准破解难题的思路举措,解决非能源矿山用地瓶颈。
一、在解决历史存量问题上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解难题。
锡林郭勒盟行署高度重视,针对乌兰图嘎锗煤露天矿、阿旗金地矿、苏左旗金中矿等非能源矿山用地召开专题会研究,结合盟行署批示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召开工作部署会、专题调度会,并深入基层和矿山企业倾听心声,针对大型金属矿山和小型砂石粘土矿山用地分类研究解决措施。对于大型金属矿山用地,积极向盟行署请示汇报,行署主要领导通过人大建议、专题报送自治区政府等多种渠道,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支持。对于小型砂石粘土矿山,提出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同步研究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入股)审批,分阶段推动非能源矿山项目用地手续办理。2023年12月太旗禹仁围子采石场建筑用凝灰岩矿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获得自治区批准用地4.4428公顷,为全盟第一个获得自治区农用地转用批复的非能源矿山,对其他旗县非能源矿山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在学习先进上下联动上下功夫,推动政策落实解难题。
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多次向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请示汇报,争取政策指导。派员赴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泸县学习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方面先进典型经验,并加强与同级部门沟通协调,将涉及办理征占用林草手续的矿山清单反馈盟林草局,帮助各旗县市推动征占用林草手续办理。邀请盟农牧局、财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业务指导,并商请盟农牧局、财政局协助提供国家、自治区、盟级已出台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资金、资产、财务管理等方面相关政策措施文件,加强各旗县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入股后土地收益管理工作指导。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和自然资源厅 “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与自然资源厅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合力研究解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入股保障矿山项目用地在土地收益管理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牧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注入动力。对一时难以解决、需要持续推进的,坚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
三、在试点先行带动引领上下功夫,推动成功案例解难题。
在锡林郭勒盟行署和自然资源厅工作指导下,以阿巴嘎旗作为试点地区,参考自然资源厅研究拟定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阿巴嘎旗先试先行结合本地实际起草了《阿巴嘎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联营(入股)审批暂行规定》,目前已经阿巴嘎旗党委、政府研究印发实施,为全盟第一个出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入股)审批政策的旗县。据了解,2023年阿巴嘎旗在全区也走在了前列,是全区首个出台政策的旗县。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11月9日在全盟“只转不征”办理矿山项目用地手续调度会上,组织阿巴嘎旗介绍先进工作经验,以点带面,推广其他旗县参考学习。
通过前期的工作努力,全盟现已有9家非能源矿山用地获得自治区农用地转用批复。特别是苏左旗金中矿深部低品位难处理矿石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从完成用地组件至获得自治区批准用地仅用15个工作日,有效的解决了企业用地难题。同时,2024年4月企业已向嘎查支付联营分红收益478.463万元,收益主要用于支持产业发展、改善嘎查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嘎查全体牧民社会保障水平。
下一步,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打破思维定式,不断探索实践,持续推动非能源矿山用地手续办理,力争2024年取得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