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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统筹发展与安全、保护与保障、增量与存量的辩证关系,用足用好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政策,以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服务保障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的落地落实。
一、服务国家向北开放大局。二连浩特市两次调整城镇开发边界,涉及6.46平方公里空间资源,推动“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功能升级。一是首创“跨区域指标调剂”模式。2023年11月,在全区率先探索城镇开发边界指标跨区域调剂机制,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以调剂方式从锡林浩特市城镇开发边界增量中调出200公顷调入二连浩特市中蒙经济合作区,开创自治区内城镇开发边界指标跨行政区流转先例,是全国首例完成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的地区,确保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合作区顺利设立。二是通过0.39公顷“绣花式”零星用地精准调入,破解自贸区跨境物流仓储设施用地瓶颈,积极推动自贸区二连片区申报,实现“小切口撬动大开放”。
二、助力能源资源基地建设。阿巴嘎旗通过局部调整,将4公顷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推进查干淖尔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设立,为煤电一体化、风光氢储产业链延伸提供载体;针对太仆寺旗、正蓝旗、苏尼特右旗等地的自治区级重大项目,采取精准化调整策略,分别调入城镇开发边界内28.45公顷、160.55公顷和106.55公顷予以保障。以“轻量化”调整规模,保障总投资超亿元的工业项目、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项目陆续落地,实现“小调整撬动大投资”,助力“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
三、护航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坚持“生态优先”作为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底线,全盟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67.05平方公里以内,为草原生态修复、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生物多样性预留战略空间,禁止城镇开发边界向高生态价值区域扩张。始终将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资源安全作为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的刚性约束,以科学化、精细化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底线守得更牢、资源用得更优”。以增减平衡为落脚点,在城镇开发边界优化中,严守增减平衡原则,严守全盟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2879,精准控制扩展范围,坚持等量置换,确保用地盟内平衡,为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了关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