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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盟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盟自然资源局2个,已完成整改1项,剩余1项任务将在今年10月完成整改。
一是已完成整改的1项问题:
“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矿业权审批不严格,2018年以来,未认真核实矿业权与自然保护地关系,批准新设或延续53宗与自然保护地重叠的矿业权”的问题。
该问题涉及我盟2个,为东乌旗2宗探矿权与自然保护地重叠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待自治区统一销号。
二是正在整改的1项问题:
“全区不仅矿山开采侵占草原林地问题突出,生态修复治理也进展滞后。截至2021年底,自治区在期有效露天矿山1482家,占矿山总数61.6%,目前仍有500多平方公里存在治理修复”的问题。
该问题涉及我盟露天矿山143家,除去未开采和涉法涉诉矿山,实际需要整改的矿山为103家,整改目标为到2025年10月底前完成45平方公里治理任务并销号。截至2024年底,103家矿山企业已累计完成治理面积58.83平方公里,投入治理资金14.24亿元。从治理面积看,已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13.83平方公里,整改率130.7%,整改成效明显。目前只剩下10家矿山治理现状相对滞后。针对此问题,盟自然资源局已向相关旗县下达提醒函,并多次赴实地督导治理工作,将存在问题统一纳入2025年度治理计划。2025年,全盟计划投入治理资金5.36亿元,完成治理面积8.96平方公里,涉及治理矿山64家,10月底前将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