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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09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120号)“力争2025年底前全区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发证率达到90%以上”要求,我盟各旗县市从2023年7月底开始推进此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房地一体宅基地地籍调查、已有成果清理整合和入库汇交等工作,并根据群众申请办理了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全盟符合登记条件宅基地126927宗,已登记126927宗,其中符合房地一体登记条件宗地数104160宗,已登记104160宗,登记率100%,完成自治区宅基地登记发证90%以上的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