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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 ||||||||
序号 | 行政强制事项 | 免予行政强制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
1 | 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测绘行为直接相关的设备、工具、原材料、测绘成果资料等 | 违法情节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首次违法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及时主动上缴有关测绘成果资料及相关原材料;主动提供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证据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 | |||||
2 | 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地图、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以及用于实施地图违法行为的设备、工具、原材料等 | 违法情节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首次违法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及时主动上缴有关测绘成果资料及相关原材料;主动提供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证据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地图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
注: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违法行为不适用该清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