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二连浩特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
索引号:01165973-2/2020-00210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自然资源局 | 信息分类:规划计划 | ||
概述:二连浩特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
成文日期:2020-08-2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0-08-25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二连浩特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大力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土地资源供给结构,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0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09.4236公顷以内,其中存量建设用地供应控制在1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控制在399.4236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0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5.6409公顷,住宅用地1.017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341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9.423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30公顷(详见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盟市 |
合计 |
商服 用地 |
工矿 仓储 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 与公共 服务用地 |
交通 运输 用地 |
二连浩特市 |
409.4236 |
5.6409 |
3.3414 |
1.0177 |
69.4236 |
330 |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0年二连浩特市存量建设用地的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2.5%,新增建设用地占97.5%。商服用地的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量的1.4%,工矿仓储用地的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量的0.8%,住宅用地的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量的0.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量的17%,交通用地的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量的80.6%。
二、土地供应导向
(一)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土地政策,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根据国家产业用地政策、国土空间规划和当地产业发展情况,统筹安排项目用地,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和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建设项目,支持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疗、体育、公益性养老、抢险救灾、政府组织实施的急需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项目。
(二)强化土地二级市场服务功能。根据我市现有房地产现状及需求,计划将现有低效不能及时开发利用的土地,全部纳入土地二级交易市场平台,挂牌公告将通过政府交易网、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网,实时面向全社会发布讯息,在原公告信息基础上新增是宗地否为低效用地;边合区出具的产业规划意见、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意见;交易企业是否在前期缴纳相关税费;约定宗地开发建设时间与竣工时间。对于闲置、低效土地无法交易的情况,土地利用部门将组织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草签合同及预告登记),待达到转让条件后签订正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新增工业(含仓储)用地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积极推进经营性公用设施用地、地下空间有偿使用,逐步缩小划拨方式供地范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基本思路,引导转变要素保障过度依赖观念,推进城市土地挖潜更新,实现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市自然资源、发改、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二连浩特市政府、二连浩特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二)强化供后监管。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对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土地坚决不予供地,防止闲置土地的产生;同时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对取得土地开工、竣工等进行巡查监控。